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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辅警协警每日一练《法律基础知识》

2024/11/29 作者:匿名 来源:本站整理

2024年辅警协警每日一练《法律基础知识》11月29日专为备考2024年法律基础知识考生准备,帮助考生通过每日坚持练习,逐步提升考试成绩。

判断题

1、虐待家庭成员的,无论被虐待是否要求处理,均应当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答 案:错

2、15周岁的张某过失致人死亡,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答 案:错

解 析:《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本题中张某丨5周岁,属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因为过失致人死亡并非故意犯罪,因而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本题说法错误。

3、为索取合法债务或非法债务而拘禁债务人的行为,均可构成非法拘禁罪。

答 案:对

4、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应当调解处理。

答 案:错

5、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0倍。()

答 案:错

解 析:《国家赔偿法》第34条第1款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儅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故本题说法错误。

6、法律禁止公民个人租借淫秽影碟回家观看,违者将受到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答 案:错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 案:错

解 析:《行政复议法》第1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这两种救济途径的选择,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当事人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已经被人民法院受理的,则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这也是节约司法资源、行政资源的需要。因此,本题错误。

8、张某因对李某不满,打李某两耳光,经法医鉴定,未达到轻微伤出,因此不能对张某予以治安处罚。

答 案:错

单选题

1、人民警察认为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有错误,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

  • A:可以中止执行决定和命令
  • B:可以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
  • C: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
  • D:可以暂缓执行决定和命令

答 案:C

解 析:《人民警察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因此C项正确。

2、关于法律语言、法律适用、法律条文和法律渊源,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法律语言具有开放性,因此法律没有确定性
  • B:法律适用并不是适用法律条文自身的语词,而是适用法律条文所表达的意义
  • C:法律适用的过程并不是纯粹的逻辑推理过程,而有法律适用者的价值判断
  • D:社会风俗习惯作为非正式的法律渊源,可以支持对法律所作的解释

答 案:A

解 析:法律语言具有开放性,但是法律具有确定性,法律一经颁布,就是刚性的、确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

3、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须遵守的规定为()。

  • A:由始至终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住所
  • B: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 C: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D:将护照等出人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 E:未经执法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与他人通信

答 案:A

解 析:《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经执行机关批准,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可以离开住所的。

4、下列法律谚语与其蕴含的法学理念对应正确的是()

  • A:紧急时无法律:危急时刻不存在法律
  • B:造法容易但是执行难: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 C:法律不理会琐细之事: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 D: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

答 案:D

解 析:A选项是指在紧急状态下,可以实施法律在通常情况下所禁止的某种行为,以免紧急状态所带来的危险,其正当性来源于对人性的体谅。“紧急时无法律”并不意味着紧急时没有法律或者不存在法律,而是意味着法律认可在不得已的紧急状态下牺牲一种法益保护另一种较大或同等的法益。因此,A选项错误。“造法容易但是执行难”强调的是立法以及法律的执行,法律如果不能被执行的话,那就相当于没有法律,也即没有执行力的法律就没有生命,并不是说权利义务的统一。因此,B选项错误。“法律不理会琐细之事”是指刑法具有原则性,即刑法只能以一般人为标准设立犯罪,不可能照顾到社会中方方面面琐碎的事情,琐细之事也就没有必要规定为犯罪,所要表达的并不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因此,C选项错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说的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不予处罚,也就是不追究法律责任。

5、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违法行为。

  • A:中止
  • B:检讨
  • C:消除
  • D:改正

答 案:D

解 析:《行政处罚法》第23条规定:“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6、根据《宪法》的规定,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的机关组织的是()。

  • A:委员长会议
  •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

答 案:A

解 析:《宪法》(2018年修正)第68条第2款规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7、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B:人民民主专政
  • C:无产阶级专政
  • D: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

答 案:A

解 析:《宪法》(2018年修正)第2条第2款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此可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也即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8、根据《宪法》的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可以行使的权利不包括()。

  • A:罢免权
  • B:检举权
  • C:申诉权
  • D:控告权

答 案:A

解 析:《宪法》(2018年修正)第41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多选题

1、下列符合先行拘留情形包括()。

  • A:被害人或者其他人在场亲眼看见指认他犯罪的
  • B: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 C: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 D: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答 案:ABD

2、 在共同犯罪的形式中,按照各个共同犯罪人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我国刑法把共同犯罪人分为( )。

  • A:主犯
  • B:牵连犯
  • C:从犯
  • D:教唆犯
  • E:胁从犯

答 案:ACDE

解 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刑法》第26条第丨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刑法》第27条第1款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29条第1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与共同犯罪无关所以不选。

3、 赔偿义务机关承担刑事赔偿责任后应当向工作人员追偿的情形包括( )。

  • A: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行为的
  • B:在处理案件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
  • C:在处理案件中有重大过失的
  • D:放纵他人以殴打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 E:违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答 案:ABDE

解 析:《国家赔偿法》第31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一)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有前款规定情形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A项、B项、D项、E项均正确。第16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该条规定的对重大过失行为人的责任追偿特指行政赔偿中的重大过失,而非刑事赔偿中的重大过失,第31条并没有规定可以向处理案件中有重大过失的责任人追偿,第16条不适用于刑事国家赔偿部分。故排除C项。

4、立案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A: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
  • B: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
  • C: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 D: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答 案:AC

5、 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 )。

  • A: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 B: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及依据和享有的权利
  • C: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 D: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答 案:ABCD

解 析:《行政处罚法》第34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6、下列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是()。

  • A:教育改造
  • B:取保候审
  • C:监视居住
  • D:拘传

答 案:BCD

解 析:《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78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第82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因此,教育改造并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其他均属于

7、关于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A: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提出赔偿要求经记录在案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可以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
  • B: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再受理
  • C: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 D: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无须制作调解书,也不需制作笔录
  • E: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口头约定即可,可以不用制作调解书

答 案:DE

解 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48条规定:“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故A项、B项正确。第15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据此,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必须制作笔录。

8、下列有关监护人的职责中正确的说法有()。

  • A: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 B:管理被监护人
  • C:教育被监护人
  • D: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答 案:ABCD

主观题

1、什么是商业贿赂?。

答 案: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

2、处长要出国学习,安排你负责处里的工作,有两位老同志,老是找理由,不来上班,这时你怎么办?

答 案:(1)处长要出国学习,安排我负责处里的工作,是处长对我的信任,也是对自己的考验,我一定会圆满完成任务。
(2)遇到这种情况,要冷静处理,不可带有情绪,首先查找原因,看两位老同事是否是确实家里有困难,如果有困看,我会尽我所能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尽快回到工作岗位。同时,我也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看是否是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发生了偏差,我会在恰当的时间,在轻松的地点,和两位老同事真诚沟通,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学习,取得他们的理解与谅解。
(3)在全处同志面前,要以诚实和小学生的姿态出现,并带头多干事、干实事。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总结经验教训,并在不耽误处长事情的情况下,适时向处长汇报工作情况。

3、如何理解宪法的根本法地位?

答 案: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4、如有遭遇暴力执法的执法对象前来机关申诉,你作为办事人员该怎么处理?

答 案:(1)热情接待,冷静处理。首先热情接待来申诉的人员,用真诚的态度,平静申诉人员的情绪。其次,认真听取申诉人员的诉说,并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最后,向申诉人员讲明国家的法律政策,并记下申诉人员的电话和办公室电话,请申诉人员耐心等待调查处理结果。 (2)及时汇报,听取领导指示。及时、如实地向领导报告,并把记录的情况呈交,听取领导指示。

5、对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行政案件,在必要时可以由()管辖。

答 案:主要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

6、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内,交至所属公安机关;在水上、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或者到站之日起()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受到罚款之日起()内将罚款交付指定银行。

答 案:2日、2日、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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