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房地产经纪人每日一练《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1月2日专为备考2025年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考生准备,帮助考生通过每日坚持练习,逐步提升考试成绩。
单选题
1、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贷款是( )。
- A: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 B: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 C:个人住房贷款
- D:商业住房贷
答 案:C
解 析: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贷款。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两个类别, 其中后者也是通过商业银行发放,又称之为委托贷款。
2、计算土地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不包括()。
- A: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
- B:契税
- C:开发土地的成本
- D:开发土地的费用
答 案:B
解 析:计算土地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包括: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②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③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⑤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3、出让人发布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出让方式是( )。
- A:招标
- B:拍卖
- C:挂牌
- D:协议
答 案:B
解 析: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4、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重要形式,其本质属性是()。
- A:工资性
- B:福利性
- C:社会性
- D:住房保障性
答 案:A
解 析: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是工资性,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重要形式。
5、大城市每平方米的年幅度税额是()。
- A:1.8~32元
- B:1.5~30元
- C:0.9~18元
- D:0.6~12元
答 案:B
解 析: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分类分级的幅度定额税率,每平方米土地面积的年税额如下:①大城市1.5元至30元;②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③小城市0.9元至18元;④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多选题
1、张某出国留学前将登记用途为商住的房屋(底层为商铺、二楼为住宅)转让给刘某。在办理了交易过户有关手续后,刘某向甲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并获准,得到贷款40万元,半年后又将该房屋抵押给乙银行,得到贷款15万元。在抵押期间,未经甲、乙银行同意,刘某便将该房屋出租给陈某,但将抵押事实书面告知了陈某。刘某贷款还款期到后,因炒股失败无力归还贷款,此时陈某与刘某约定的租赁期限尚未届满。
债务履行期满后刘某无力归还贷款,则甲、乙银行有权( )。
- A:占用该抵押房屋
- B:扣押该抵押房屋
- C:与刘某协议变卖该抵押房屋
- D:请求人民法院拍卖该抵押房屋
答 案:CD
解 析:《物权法》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该房地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优先受偿。
2、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的有( )。
- A:稿酬所得
- B:劳务报酬所得
- 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D: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 E: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答 案:ABCE
解 析: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适用于不同税目:①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35%;③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④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⑤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3、冯某出租房屋应缴纳的税为()。
- A:个人所得税
- B:营业税
- C:土地增值税
- D:房产税
答 案:ABD
解 析:A项,财产租赁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B项,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C项,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D项,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4、C公司调整开发方案应()。
- A: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B:向规划部门提出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申请
- C: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D:取得原土地出让方同意
答 案:ABD
解 析: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拟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土地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5、契据登记制度的主要特点包括( )。
- A:只有履行权属登记手续以后,房屋受让人或他项权利的权利人的房屋所有权或房屋他项权利才告成立
- B:登记只具有公示力而无公信力,不经过登记,只能在当事人中产生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
- C:登记机构对登记申请采取形式审查、登记权利的状态
- D:登记机构对登记申请采取实质审查、登记权利的现状
- E:法院可以裁定已登记的契约无效,登记机构对此并不承担责任
答 案:BCE
解 析:契据登记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对抗要件主义,这一理论认为不动产权利的变更、他项权利的设定,在当事人订立合约之时就已生效,即双方一经产生债的关系,不动产权利的转移或他项权利的设定即同时成立。其主要特点是:①登记机构对登记申请采取形式审查,登记权利的状态;②登记只具有公示力而无公信力,不经登记,只能在当事人中产生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法院可以裁定已登记的契约无效,登记机构对此并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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